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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原理与实务课程实训教学探究*

来源:新课程导学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2-1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一、课程教学现状 《执行原理与实务》是司法警务专业的核心课程,目前关于这门课程教师主要的教学方式有:课堂理论教学、学院实训教学、实习基地实训教学等。 实训教学则有两

一、课程教学现状

《执行原理与实务》是司法警务专业的核心课程,目前关于这门课程教师主要的教学方式有:课堂理论教学、学院实训教学、实习基地实训教学等。

实训教学则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在计划课时内划分出实训课时,由教师在课堂上完成实训的过程。另一种则是专门开设实训课程,针对不同的内容开展专项实训。①

二、课程实训教学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执行原理与实务》的培养定位是培养学生警务执法能力,所以实训教学显得尤为重要。但因为各种原因,该课程的实训教学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实训内容设置不全面

首先,根据本院人才培养方案,该门课程的实训课时只有14课时,理论课时却有50课时,不能完全体现课程的实务性。

其次,该门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实战能力,涉及警务实战内容,实训内容应需考虑其他相关课程的配合。但教师因为对相关课程熟悉程度不够,在实训内容的选取上,会忽略与相关课程的关联性,造成实训内容设置不全面的问题。

(二)师资力量薄弱

《执行原理与实务》并非纯理论课程,它要求授课教师除了有专业的理论功底外,还需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但是目前承担该门课程的教师,基本为青年教师。虽然他们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却没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对于实训内容的认识,大部分来源于书本或短时间的行业学习、培训,难免具有局限性和片面性。这直接导致教师在实训课程中,出现以理论讲授为主,实际操作内容较少的情形。

(三)实训教学方式单一

《执行原理与实务》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强调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师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取合理的教学方式,开展实训教学。但现实情况是,因为学院没有专门的课程实训场所,教师也没有相应的一线工作经验,在实训教学中,教学方式是比较保守的,导致认知理解教学环节过多,实际动手操作环节过少。②

大部分教师在对该门课程的实训授课过程中以案例教学为主。具体表现为根据课程内容,选取合适案例,再通过讲授、视频等方式,组织学生开展讨论,以达到通过案例加深学生掌握知识点的目的。这样的教学方法,并没有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也就无法达到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目的。

(四)与行业融合度不高

《执行原理与实务》实训授课要求教师需要贴近法院一线的执行工作。但目前专业与行业的衔接度不高,导致目前教师实训课程的开展,仍依托于教材、网络视频等教学教辅资料,无法进行一线资料的收集及运用,以致达不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五)实训场所及器材不到位

一门课程的实训教学,离不开必要的教学场地、教学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支持。《执行原理与实务》作为一门培养学生执法能力的课程,其实训课程的开展,要有专门的场地以及装备器材的保障。但目前学院没有专门的校内实训场地,也未建立起校外合作实训场所,导致该门课程实训课的开展受到局限。

三、课程实训教学的建议

《执行原理与实务》作为司法警务专业的核心课程的地位,承担该课程的教师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实训开展以及贴近行业的重要性,授课时必须做好课程的设计、组织与实施工作。

(一)转变实训教学理念,丰富教学方法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教育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一系列文件,都明确指出高校教育教改的重要方向:高等教育要以实践能力为重点,强化实验、实训、实习环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将实践教学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③。由此可见,高等教育中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教师与学生都应该从思想上提高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认识和重视,将过去传统以“教”为中心的理念,转变为促“学”的教学理念。在实训课程开展中,重点强调开发学生学习兴趣以及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让学生可以亲自体验理解工作技能、敬业精神等专业要求,提高实训教学效果。

(二)合理设置实训课程内容

首先,适当增加《执行原理与实务》实训课时,以保证课程实训的效果。

其次,根据该门课程的具体内容,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执法情况,选取合适的实训教学重点,并进行课程设计。

文章来源:《新课程导学》 网址: http://www.xkcdxzzs.cn/qikandaodu/2021/0214/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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